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安全教育线上学习与考试的通知
【日期:2023年10月23日】 【单位: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作者:吴迪 周金星】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安全技能,教务处、研究生处拟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线上学习与考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2023级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上一学年考试未通过的学生。

二、学习和考试

1、在线学习与练习阶段

即日起至10月31日,各学院组织相关学生在线学习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中各模块中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具体方法如下:

相关学生通过登录学校教务处网站,点击快捷方式一栏中的实验室安全培训进入,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在线学习及练习相关内容,具体学习及练习模块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按照本学院学科专业自行确定后,可通过班级群等方式通知至相关学生。

2、考试阶段

在线考试拟定于11月1日-11月10日,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安排考试时间,考试题型分单选、多选、判断等题型,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通过,答题时间60分钟, 3次考试机会。

考生3次考试机会均未通过,将失去本学期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课程的资格,待下轮考试系统重新开放后进行补考,通过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请所有参与考试的学生务必注意!

建议在电脑上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不能使用兼容模式。不可以使用IE浏览器。使用前建议清除浏览器缓存,快捷键:Ctrl+Shift+Del。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和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落到实处,确保2023级全体新生全员参与。

2、各实验室应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各实验室主任和实验课任课教师应对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和科研任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检查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书(电子版),凭考试通过后系统颁发的合格证书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教学或科研实验,坚决杜绝未通过安全考试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3、教务处、研究生处及各学院考试系统联系人联系方式见考试系统通知公告栏。

教务处、研究生处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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