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信息报送与专家库更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9月01日】 【单位: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作者:吴迪 周金星】

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附件1)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信息报送与专家库更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论文范围

本次抽检的论文范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普通高等教育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以抽检信息平台提供的抽检清单为准)。

二、工作安排

1.上报论文信息将从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导出,请各二级学院核查2023届管理系统中论文(设计)最终稿是否全部上传完成并通过指导教师审核,如有未完成该项流程的毕业论文必须于9月6日前完成最终稿的上传及审核(论文替代没有上传系统的,单独准备好相关电子版材料),如因该项原因未能及时上传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造成差错的由各二级学院和指导教师承担责任。

2.二级学院联络人(附件2)做好抽检信息平台相关表格数据、论文原文及培养方案的上传填报工作。重点关注论文信息不完整、实施毕业论文替代、中外合作、非正常时段毕业等论文相关信息、论文原文及相关材料,对有特殊情况的论文及时上报教务处进行处理。

3.专家库更新

各学院原则上应将本院符合条件的专家全部入库,入库条件为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去年已经入库的专家无需重复填报。各学院应及时填报专家库数据相关信息,对抽检专家进行新增。对退休、调走、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因专家名单涉及个人信息隐私,由教务处安排专人与各学院联络人进行对接,不在网上进行公开。

三、工作要求

1、本项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9月25日止,所有学院需全部完成专家信息更新和论文材料上传工作。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平稳有序推进抽检专家库报送与更新等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论文信息报送与专家库更新工作。

2、各学院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加强对学院联络人特别是今年首次负责本项工作的相关人员工作指导、给予工作支持,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信息报送与专家库更新工作。

3、请各学院联络人参考《2022-2023学年度本科抽检信息补充_论文原文及专家库建设上报要求》(附件3),仔细阅读《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院系用户操作手册》(附件4),认真开展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信息报送与专家库更新工作,未尽事宜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联系人:吴迪,联系电话:0550-6732093。

教务处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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